6月25日,河南省商丘市石城县远襄镇北街一家武术馆发生火灾,造成18人死亡、4人重伤、12人轻伤,事故教训十分惨痛。“九小”场所、沿街门店管理分散、业态众多,火灾隐患存量大,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。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特此提示:
1.“九小场所”内不得留宿人员。特殊情况的住宿与其他场所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,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。
2.场所宜设置2个安全出口(楼梯),4层及以上的建筑必须设有两部疏散楼梯。
3.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疏散楼梯、安全出口。楼道、门厅、楼梯间不得违规堆放杂物,不得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违规充电。
4.外窗或阳台上不得设置金属栅栏阻碍逃生,确需设置的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,其逃生外窗应设置逃生软梯。
5.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,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。
6.液化石油气罐使用、储存场所与其他场所应采用实体墙分隔。厨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使用天然气的需同时具备连锁切断供气管道功能。
7.应足额配置灭火器材,放置位置明显,便于取用,定期维护保养。室内消火栓压力应保持完好有效,不得出现圈占、遮挡,水带、水枪缺失等情况。
8.场所内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灯具等并保持完好有效。
9.电气线路规格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,采用金属套管、封闭式金属线槽或 PVC 阻燃套管保护,不得使用“热的快”、电炉、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,不得违规使用明火。营业结束时,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。
10.应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。从业人员应具备“四个能力”(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、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,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)。
濮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
2021年6月28日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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